佳创视讯: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4]第 129 号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 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4]第 129 号 致: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佳创视 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佳创 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的规定,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北京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