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梅 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公司"、("发行人")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梅安森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项目 | 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