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关于长方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0426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25011 号 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25011 号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方集团"或"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长方集团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报和对外披露《关于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 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长方集团董 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方集团董事会编报的《关于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 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