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土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 | | --- | --- | --- | --- | | | | | 资金额 | | 1 | 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 | 49,390.00 | 27,641.18 | | 2 | 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 | 23,990.00 | 12,505.88 | | 3 | 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