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免除[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3] 会议组织与决策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3]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3] 会议相关要求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5] - 公司保障会议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5] - 出席董事对会议事项保密[5] 报告与制度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