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 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 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 保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 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负责其涉 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 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