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包括全资子公司),或者持股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担保金额应当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作为 计算标准。 第四条 担保形式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