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召集人根据规定需对提案披露内容进行 补充或更正的,不得实质性修改提案, 且相关补充或更正公告应当在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与股东大会决议 同时披露的法律意见书中应当包含律师 对提案披露内容的补充、更正是否构成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议事 | 提案实质性修改出具的明确意见。对提 | | --- | --- | | 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 案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有关变更应当视 | |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 | | | 上进行表决。 |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议事 | | | 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 | |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 第三十二条 召集人将依据公司股东名 | 第三十二条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 | | 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 | 师将依据公司股东名册对股东资格的合 | | 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 |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