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人[4]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关联交易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通知[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3日通知[2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0] 专门委员会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提名、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7名,各委员会独立董事情况不同[20][21][23] 决议与责任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一般需超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有特殊要求[49] - 若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表决同意或弃权董事负连带赔偿责任[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