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14] -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和重要缺陷[1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3]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税前利润总额的10%[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税前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10%[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且<税前利润总额的5%[1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10%,重要缺陷为税前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10%,一般缺陷为错报金额<5%[19] 公司制度建设 -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治理机制[24] -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设立多个职能部门,形成内部控制组织体系[26] - 公司建立涵盖聘用、培训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26] -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成立EHS委员会[27] -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建立严格授权批准程序[28] - 公司建立采购、资产、销售、工程项目等主要控制活动制度[29][30]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与计划投入基本相符[31] -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职能部门对子公司对口部门进行指导监督[32]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严格控制重大投资和担保行为[32]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履行审核程序,价格公允[32] - 公司制定《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等,按规定真实准确披露公告[32] - 公司建立内部信息沟通制度,利用现代化平台使信息传递便捷[33] - 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多种渠道了解公司信息[34] - 公司形成内部监督检查体系,管理层实时监督业务部门[34] - 公司审计部开展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4]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能够有效防范风险[35]
高澜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