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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00499高澜股份(300499)2024-04-25 18:45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302 号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澜股份")董事会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高澜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高澜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高澜股份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