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财务内控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和重要缺陷[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 明确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1] - 明确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5] - 报告期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9][20] 公司治理 - 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多项制度[22] - 设立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审计部独立工作[24] 人事与责任 - 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员工活动[25] - 重视社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成立EHS委员会[27] 风险与管理 - 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对风险[29] - 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建立授权批准程序和制度[31] - 供应链中心设置采购部门明确流程[32] - 建立规范资产管理制度管控资产各环节[33]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前期项目投入基本相符[37] 信息披露 - 制定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42] - 建立内部信息沟通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解渠道[43] 内部监督 - 形成内部监督检查体系,管理层实时监督[45] - 审计部开展工作并提交报告,独立董事监督[45] 综合评价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能防范经营风险[46] - 监事会认为内控体系完善且有效运行[47] -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