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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300586美联新材(300586)2024-03-20 14:28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会同广东美联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美联新材"或"发行 人")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中要求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的进行了逐项核查 和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特别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募集说明书或《华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 2、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3、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