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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300602飞荣达(300602)2024-04-24 20:11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层 邮政编码:518017 电话(Tel.):(86755)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的委托,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 与飞荣达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项目。 现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层 邮政编码:518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