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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602飞荣达(300602)2024-04-24 20:1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规文件的 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 年内;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