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飞荣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300602飞荣达(300602)2024-04-24 20:0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 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 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 求,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 信息泄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依合同规范 信息数据处理活动。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指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 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