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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629新劲刚(300629)2024-04-24 21:2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 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