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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647超频三(300647)2024-04-23 20:3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票。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