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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647超频三(300647)2024-04-23 20:3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非 公司制企业,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或非公司制企 业。 第七条 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 定)、监事会(或监事决定)。 (一)会议议案须在会议召开前 3 日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审核判断是否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该事项 须由本公司先行审批的,则应当在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