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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647超频三(300647)2024-04-23 20:21

业务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2] 业务原则 -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六项原则,如不投机套利、仅在场内交易等[3][4]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建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审计委员会审查业务[6] - 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计划、审批方案、监督管理等工作[7] - 执行组负责市场分析、编制方案、执行指令等工作[10] - 风控组负责监督操作、保障资金安全、监控风险等工作[11]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交易范围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与关联人之间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业务开展要求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需慎重选择经纪公司,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和安排人员[21] 业务监督 - 内部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2] 业务操作与报告 - 领导小组按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和控制当期期货套期保值量[22] - 风控组和执行组在特定情况需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22][28] - 经营管理层召集会议分析风险并制定对策,相关人员执行决定[23] - 操作人员每次交易后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27] 信息披露 - 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按深交所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期货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一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30] 文件保管 - 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2] 违规处理 - 违规行为人对交易风险或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