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美芳女士、陈易平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钱美芳女士、陈易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