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8.20万股,5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49.05万元[9]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0元[20]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432.70万股,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127.5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49.0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权结构 - 蒋伟楷认购股份30943875股,持股比例50.5%[20] - 蒋伟权认购股份10110375股,持股比例16.5%[20] - 蒋伟洪认购股份10110375股,持股比例16.5%[20] - 林苏认购股份10110375股,持股比例16.5%[20]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按规定请求诉讼[3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7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8]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8]
浩洋股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