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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00871回盛生物(300871)2024-04-24 19:42

业绩情况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1.17%,净利润增长率为 - 88.8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12] 股票激励与回购 - 2021年8月24日,以每股19.50元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8.80万股[5] - 2022年5月17日,完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95,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8] - 2023年6月8日,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169,7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9][10] - 公司将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123,06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07%[3][12]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8月24日,授予价格为19.50元/股[12] - 回购价格为19.50元/股,无需针对2021、2022年度权益分派影响调整[13] -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总额为239967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13] 股本变动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5887230股变更为165764170股[14] -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变动前123060股,占比0.07%,变动后为0股,占比0.00%[1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165764170股,占比99.93%,变动后165764170股,占比100.00%[14]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23060元[15]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17] -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该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17] -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17]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经特别审议通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