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_申报会计师第二轮回复意见(2020年度财务数据更新)-豁免版
天健函〔2021〕43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98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杭州正强传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了《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1〕185 号)。因正强股份 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业务重组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1)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将持有的金丰小贷 5%股权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至正强控股。(2)陈甦民、程冰为发行人客户厦门众联的实 际控制人,同时与发行人曾合作投资厦门盟鹏和正强实业,厦门众联为贸易商, 系发行人主要经销商客户之一。 请发行人:(2)结合与厦门众联的合作关系演变情况,说明各期对厦门众 联销售的主要产品、单价、金额和占比,并说明对其销售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结合向厦门众联销售的产品和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