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宏德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南通宏安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行动。 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公司其它控制能否有效实施。公司一贯本着稳健、守法、合规 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