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4] - 选聘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财务部组织招标和评标[12] - 选聘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结果及时公示[14] 选聘条件 -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执业资质等条件[7] - 审计委员会选聘时需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等情形[10]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5]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计算[15] 年限规定 - 每次选聘有效年限不超过8年,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0] - 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相关审计人员服务期限合并计算[22] 文件保存 - 选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费用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19] 改聘情况 - 出现四种情况公司可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或评估否定,可提出改聘建议报董事会审批[23]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2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2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4]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内容,包括拟聘事务所近3年受行政处罚情况[25] 监督报告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评估报告[5]
锐捷网络: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