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菲菱科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301191菲菱科思(301191)2024-04-25 22: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2]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高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1][2] - 就董高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 薪酬内容 - 薪酬含薪水、奖金等多种形式[2] 会议规则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3] - 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3] 合规要求 - 行使职权须符合相关法规及细则规定[3] - 会议程序、表决方式和方案须遵循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