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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301191菲菱科思(301191)2024-04-25 22:21

财务审计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内,管理层汇报生产经营等,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4]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要求事务所提交书面计划[4]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6] 审计报告提交 - 年审会计师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5] 后续工作 - 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6] 改聘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确需改聘需经相关程序[6] 内控与沟通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控检查,审阅评价报告并表决[7] - 内审部门发现重大缺陷及时报告[10] - 董秘协调审计委员会等沟通[10]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