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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239普瑞眼科(301239)2024-04-23 19:37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 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1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