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天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宗宇、韦军、马宁刚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宗宇、韦军、马宁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