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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1489思泉新材(301489)2024-04-25 19:14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均为100%[2] 缺陷认定标准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为重大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等[4]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3%为重大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等[4] - 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的5%为重大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等[8]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及评价基准日公司无重大、重要内控缺陷[10][11][13]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13]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有效,自评报告公允反映情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