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通过时间 - 2021年8月2日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1年8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2年8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通过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2年9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6] 业绩考核与股票作废 - 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标,58.2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8][19] - 2022年激励计划首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标,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0] 其他事项 - 2024年10月1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7] - 信达律师认为作废事项合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