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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
300006莱美药业(300006)2024-10-22 16:53

审计制度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原《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16 年 4 月 21 日通过)废止[50] - 本制度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发布之日起执行[51]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在公司党组织、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6] - 履行推动建立审计制度体系、开展审计活动等多项职责[12] - 审计内容包括战略规划执行、财务收支等多方面情况[19]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按项目成立审计组,进场前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30] - 审计组实施审计方式为就地审计或报送审计,或两者组合[31] - 审计组通常应在进场前三天发审计通知书[32] 审计权限 - 审计部和人员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27] - 有权参加公司及子公司有关会议[29] - 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相关文件记录[29] 审计后续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最迟 10 个工作日书面反馈[40] - 审计部应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进行后续审计,实施销号管理[40] - 公司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依法依规移送相关机关[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