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年末提交下一年度审计计划,会计年度结束后且董事会评价内控有效性前提交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频率与通知 - 定期审计一年不少于一次例行审计[11] - 审计通知一般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特殊业务实施时告知[16]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6] - 被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决定和结论有异议,10天内向董事会提出复审申请[18] 整改与复查 - 被审计部门和单位按审计决定限期整改并报审计工作组,审计机构可复查[18]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需其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1] 奖惩措施 - 审计机构可向董事会建议表扬和奖励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24] - 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被审公司(部门)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交有关部门处理[24]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24]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5]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违规行为界定 - 被审公司(部门)和个人拒绝提供资料等5种行为属违反制度[25] - 审计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4种行为属违反制度[25]
三六五网: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