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
轮值总经理制度 - 团队组建着眼于支撑未来3 - 10年公司战略诉求和经营目标[8] - 核心成员人数原则上为3人/5人/7人[11] - 核心成员需担任子板块总经理1年及以上或股份公司高级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13] - 扩展成员需担任业务板块副总经理3年及以上或股份公司总监及以上高级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20] - 当值时间为一年[25] - 由董事长提名,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聘任[26] - 当值更替日期为每年1月1日,10月1日开始进入交接期[26] - 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27] - 议案上会前应至少提前3天将会议材料提交给参会人员审阅[30] - 本制度每年审视一次[38] 投资决策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方案需占净资产5%以上[42] - 各板块轮值总经理每年可自主决策不超3个投资项目[42] - 军工、防务、民爆投资项目额度在5000万以内/项目[42] - 工程投资项目额度在1亿元以内/项目[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