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新董事候选人[5]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董事任期与责任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9] - 董事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六种情形发生时解除[10]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13]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等情形[14] 董事会构成与权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2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9] - 董事会经授权可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召开例会二次,一次在上半年[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27] - 例会提前十日送达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2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二名董事[2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有效[30] - 现场会议安排提问时间,列席人员可答复[33] - 会议记录全体出席董事和书记员签署,保存十年[33] 董事长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5] - 董事长任期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6] - 董事长行使多项职权,怠于或超越职权致公司重大损失需担责[37][38] - 董事长有违反法规等行为需担责[3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本规则经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42] 文档信息 - 文档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相关内容[43]
斯菱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