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修订)新旧条款对照表
制度定位与范围 - 章程制修订需按法律法规等履行决策程序[1] - “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规章制度[2] 制度管理原则与职责 - 制度管理涵盖全生命周期,遵循“少、全、畅”等五项原则[3] - 增加权责清单内容,其他制度以其为准[4] - 优化制度归口、承办部门及三级单位职责[4][5] 制度分类与等级 - 按业务、职能分类并实施分级管理[5] - 制度等级调整为三级[6] 制度制修订流程 - 集团公司制度发布一月内,公司及三级单位完成对应制度制修订[8] - 制度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10] - 制度归口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11] 制度修订与废止情形 - 修订情形增加权责清单调整等[14] - 废止情形增加制度被合并等[14] 制度发布与评估 - 不同等级制度有不同审议、审定和签发流程[12] - 制度发布后每年围绕“少、全、畅”原则评估一次[15] 问责追责 - 因制度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后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问责追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