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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688608恒玄科技(688608)2024-10-24 17: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4.5559万元人民币[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4.5559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赵国光持股12162876股,比例13.51%[13] - 汤晓冬持股13564784股,比例15.07%[1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31326股,比例3.92%[1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08763股,比例4.34%[1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29389股,比例2.81%[1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碧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49598股,占比4.50%[14] - RUN YUAN Capital I Limited持股13618865股,占比15.13%[1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并公告[42] - 监事会、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42][43][4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6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7]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6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外担保需特别决议[6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70] - 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70] - 股东大会表决需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72] - 公司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6]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5日之前发出[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董事会有决策权限[8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3种关联交易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披露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5][8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6]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92][95][9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4][106]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1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8][107] - 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7]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9]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31][134][1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9]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0]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43]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应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43]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