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1 总 则 1.0.1 为完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裁领导下的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经理层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1.0.2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全面负责领导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公司设置副总裁若干名以及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 协助总裁工作。 1.0.3 公司总裁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由总裁办公会集体讨论后按 照多数一致原则由总裁做出决定。在必须作出决议而又不能形成多数 一致意见时,总裁有最终决定权。 1.0.4 总裁办公会决策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事先经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提交总裁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2 总裁的职责和权限 2.0.1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2 拟订、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