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 披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基本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的基本目的: (一)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属投资者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