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衍生品 交易行为,控制期货、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 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作为公司或其控 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除外。 第四条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