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帅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星帅尔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帅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星帅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星帅尔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6,2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根据星帅尔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同)签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协议,星帅尔支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和保荐费用 689.00 万元 含增值税),星帅尔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89.00 万元 含增值税)后的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