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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300218安利股份(300218)2024-10-24 18:05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余额不足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均需二日内报告并公告[6][7] - 所持股份年内增加,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8] -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4][5] 董监高交易时间限制 - 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11] 董监高交易流程 - 买卖计划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收到回复前不得擅自买卖[9] - 股份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0] 股东及董监高其他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董监高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未执行股东可要求三十日内执行[10][11]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2]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2] - 相关增持主体在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2] - 第十八条第(一)项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情况时,应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2][13] - 第十八条第(二)项情形,增持行为完成时应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公告[12][13]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4] - 持有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7] 管理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23年3月修订制度废止[21]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公司申请上市时,新任董监在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新任高管在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等时间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