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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300218安利股份(300218)2024-10-24 18:05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证券 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 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配合证 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和诚信记录,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1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