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江西长运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议案提议与提交 - 董事会议案提议人包括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4] - 定期会议提案至少提前15天、临时会议至少提前7天提交,紧急事项上报时限可调整[7] 议案审议与披露 - 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按程序提交[8] - 涉及前置研究讨论或其他审议程序的,应履行相应程序[9] - 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1] 保密与责任 - 未公开披露信息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11] - 相关部门责任人对违规或失误损失担责[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审批表适用 - 《董事会议案审批表一》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一表可含多提案[17] - 《董事会议案审批表二》适用于各子公司,一表可含多提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