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管理架构 - 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孙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审计计划、报告等[7]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与其他职能分离,负责人任免由审计委员会主持评议[14] 审计人员与对象 -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回避制度[15] - 内部审计对象为各部门、事业部、子公司或员工个人[17] 审计类型与内容 - 公司每年对下属企业内控及财务管理合规情况全面检查[17] - 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及职能部门总监离任时进行离任审计[18]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容涵盖财务、经营管理等多种审计[19] - 离任审计需关注内部控制、经济责任等多方面内容[23]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专人负责等内容[25]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合同履行等情况[26]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27] 审计流程与时间 - 人力资源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审计部发出离任审计委托[21] - 离任审计应确保在离任前30天进行[21] - 实施审计工作前一般提前三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对象发送《审计通知书》[36]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36]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等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审核批准后实施[34] - 审计工作方案应确定具体工作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3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审计项目外勤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复核、分析工作底稿并撰写《审计报告》[39] - 审计报告经审定后审计部根据审计结论下达审计意见并提交给相关方[42] 审计档案与整改 - 当期档案保管期限是自审计结论下达或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保存15年[38] - 审计部对已办结内部审计事项应及时归档并定期检查保管情况[43] - 被审计对象按审计整改建议书或决定要求整改,整改责任人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部[40][47] 违规处理 - 对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人员,审计部提处罚建议,经批准后实行[43]
柏诚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