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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601133柏诚股份(601133)2024-10-21 18:42

重大合同披露标准 - 购买设备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3亿需披露[6]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5%以上且超3亿需披露[6] 合同报备要求 - 签合同前3日向董秘和证券事务部报备预计签订时间等文件[9] - 合同签订当日书面报备已生效合同[9] - 合同执行重要节点及时报备书面资料[9] - 重大影响事件发生当日通知董秘和证券事务部[9] 投标信息披露 - 达标且进入公示期未取得中标通知书需披露提示性公告[11] - 公示期结束取得中标通知书及时披露中标情况[11] - 预计无法取得中标通知书及时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框架协议披露 - 签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框架协议按规定披露,签正式合同后再按要求披露[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