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冉股份")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普冉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普冉股份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