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东鹏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7] 交易申报与确认 - 买卖公司股票前至少18个交易日报送申报函[11] - 董秘在计划交易时间前15个交易日反馈确认函[11] 减持计划披露 - 经确认卖出股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监高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 新任董监高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等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8] 变动报告与检查 - 董事等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等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23] 违规处理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等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1] - 违规买卖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1]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2]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