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603568伟明环保(603568)2024-10-25 17:22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遵守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股票[7]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7]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8]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0] 信息申报 - 买卖股票前需报备并获确认[13]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日委托申报信息[17]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日委托申报[17]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9] 监督与惩罚 - 中结算上海分公司离任6个月内锁定股份[19] - 董事会秘书季度检查减持情况,违规上报[24]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并处惩罚措施[24]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给予处分[24] - 情节严重犯罪移交司法[24]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 - 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其他规定为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