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华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财报审议 -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获董事会审议通过[3]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5] 融资计划 -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可视市场情况分期发行,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16] - 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中期票据,可视市场情况分期发行,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32] 债券与票据详情 - 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票面金额均为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20][36] - 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均不超过10年,可单一或多种期限混合[19][35] - 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均无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安排[18][34] 发行安排 - 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增信、余额包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24][25][23] - 中期票据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33] 资金用途 -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借款本息、项目建设等,也可用于创新类用途[38] 应对措施 -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时,公司将采取不分配利润等措施[44] 授权事宜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李叶青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相关事宜[43] 信息披露 -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情况[45]